关于启动2013年度《助推计划》活动的公告

日期:2013-06-05 15:55:17 来源: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分享到:

 

        为大力发展上海战略性新兴产业 ,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成果资源优势,促进校企合作,产学研互动发展,更好地为中小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服务。上海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会(简称科促会)、上海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简称科发中心)组合各方资源,形成联动机制,从即日起正式启动,共同组织实施2013年度《助推计划》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共建原则

        《助推计划》重点支持上海高校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项目,符合上海市重点支持高新技术的配套服务产业领域,以及有助于企业技术升级、转型发展的科研成果。2013年,上海各高校共征集项目85项,经专家遴选评估,最后确定80项入围2013年度《助推计划》项目,2012年度62项《助推计划》项目继续推介转让(当年已资助项目不再资助)。

二、采购承接企业

        在沪登记注册,生产、经营、管理运行正常,自身拥有一定的技术转移采购承接资金,具有一定科研基础和项目组织实施能力的不同所有制企业(重点是中小企业)均可参加《助推计划》活动、采购、承接高校科技成果。

三、推介操作程序

(1)主办方在科促会网站(www.tt91.com)网站和上海教育科技发展网站(www. shesd.com.cn)开辟“《助推计划》高校成果转化项目”专栏;组织各种形式、类别的《助推计划》高校项目推介专场活动;

(2)企业通过信息传媒等渠道关注高校成果项目,对其中有采购承接一项的项目,填写《助推计划》企业采购项目登记表(网上下载),并报送主办方(科促会联系人: 陈红  电话 23188491,E-mailchenhg007@126.com ;蒋志骅  电话 23188495,E-mailjzh-forever@hotmail.com);

(3)对符合《助推计划》条件者,主办方安排高校和企业进行对接、交流;

(4)高校与企业有合作意向的项目,一俟对接成功,高校、企业须按规范技术转让合同文本(市科委和市工商局联合制定)完成双方正式签约(并报送相关资料),然后由主办方组织专家评选、审核、确定和公布2013年度《助推计划》资助项目。

四、项目资助办法

        为鼓励、支持本市企业(重点是中小企业)采购,承接高校项目,主办方(科促会、科发中心)共同出资对《助推计划》中标入选项目进行资助,科促会、科发中心各出资100万元,其中,科促会用于资助上海企业的单项资助经费为企业采购高校项目金额的10%,单项资助经费最高为5万元;科发中心用于资助上海高校的单项资助经费分为重点项目资助和一般项目资助(具体资助经费拟定)。对符合条件进入评审程序但最终未通过专家评审的项目,科发中心给予高校3000-5000元的资助经费用于补贴前期推介和组织推进的费用。

        希望上海高校和企业积极参与《助推计划》活动,促进校企合作,产学研互动发展,共同为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

①  2013年度《助推计划》项目分类目录

②  2012年度《助推计划》项目分类目录

 

                                201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