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松江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松府(2010)4号

日期:2014-08-19 16:04:52 来源:松江区经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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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松江产业综合竞争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科技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若干意见》、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有关精神,现就加快推进松江高新技术产业化提出如下意见。

  一、积极调整和制定松江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重点和布局规划

  参照《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和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内容,依据松江现有的产业基础、科研技术水平和人才支撑条件,确定电子信息制造、先进重大装备、新能源、软件和信息服务、精细化工、新材料和生物科技为松江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七个重点领域。

  不断完善产业发展规划,研究编制《松江产业发展和布局战略规划(2010—2015年)》,明确本区各项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重点和布局规划,实行政策聚焦、资源聚焦、人才聚焦战略,有针对性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推动全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开辟“园中园”,聚焦发展电子信息制造、先进重大装备、新能源、软件和信息服务、精细化工、新材料和生物科技七大高新技术产业,加快形成产业集群。

  二、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扶持力度

  区政府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七个重点领域的发展,同时鼓励金融资本与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对接,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充分发挥财政投入的引导带动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形成企业、政府、社会共同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良好机制。

  对上海市出台的财税、规划、土地、人才、科技方面的鼓励支持政策,要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七个重点领域优先落实。可向重大项目实施主体和配套单位倾斜,给予优先支持。

  围绕区内重大项目的组织实施,根据产业化要求,研究制定产业配套政策和措施,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发展。

  三、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自主创新

  引导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运用先进的创新管理方法,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和引进,充分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产业集聚,构建产业链创新模式,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中心,带动产业链上相关企业的技术进步。

  全面落实国家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不断深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创新和产业合作,支持共建研发机构,对组建多种形式的战略联盟、产学研结合的研发基地给予资金资助。

  四、鼓励高新技术成果转化

  鼓励企业、高校和科研人员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鼓励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技术转让。注册在我区的企业对其拥有的专利技术进行转让的,经有关部门认定登记后,对其交易所得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我区企业购买专利技术的费用计入研发成本,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实施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对我区企业专利产业化的项目,经认定审核后,可给予一定金额的资助。

  鼓励区内中小企业对接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重点项目。围绕项目实施主体,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形成专业化配套。

  五、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招商力度

  统筹全区招商资源优势,加大力度、加快进度完善现有的招商体制、机制,着力构建招商平台,举行多种类型的招商活动,鼓励和吸引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投资,尤其是填补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产业链空白的投资项目。

  鼓励园区招商、专业招商,加大对项目招商的奖励力度。对在引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项目中作出积极贡献的有关人员、机构,可根据项目产生的效益给予奖励。

  凡属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项目,在投资项目办理过程中相关部门提供便利和支持,经审批,相关规费可予以补贴。

  六、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的投融资支持

  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增加对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资金广泛参与的新型多元化投融资体制,促进资金的有效投入和良性循环。

  加大对担保机构的支持力度,扩大资本规模,创新担保品种,加强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缓解企业融资难问题。

  支持企业债券融资,成功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进入企业债券和短期融资券发行准备阶段,并已支付有关发行费用的,对其发行企业债券或短期融资券所承担的担保费、评级费、审计费予以一定的补贴。

  将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上市条件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纳入上市资源库,根据《松江区推进企业改制上市试行意见》对这些企业的上市工作进行重点辅导与扶持,积极支持其开展上市工作。

  七、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人才的引进

  拓宽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人才引进渠道,鼓励高薪聘请或引进国(境)外优秀人才,鼓励企业制定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政策。不断完善教育培训和人才流动机制,为各类人才改善创业、创新和生活环境。加强人才政策聚焦,争取国家和市级层面政策扶持。区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创造条件,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的高级人才在办理出入境、户口迁移和居住证申领等手续,以及子女教育、医疗、就业等方面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对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引进的专业人才,经审核批准,其前三年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所形成地方财力区得部分给予一定的奖励。

  八、加大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产品的采购力度

  加大政府对电子信息制造、先进重大装备、新能源、软件和信息服务、精细化工、新材料和生物科技等重点领域产品的采购力度,在重大工程、政府实事工程、市政建设、交通设施建设,以及区、镇、街道政府采购等方面优先、率先采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产品,形成示范效应。同时鼓励社会各界采购、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产品,促进适应市场需求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技术和产品的应用推广。

  九、加快完善产业园区环境

  进一步完善松江各个产业园区的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提高园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强政策聚焦,提升园区的软、硬件环境。加强对园区内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企业的服务,增强企业根植力,帮助企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产业园区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等方面的优势,吸引更多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优质企业和项目进驻、落地。

  十、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行业协会作用

  加快成立本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行业协会。完善行业协会的服务职能,充分发挥其在信息统计、行业规划、行业自律、技术咨询、贸易仲裁、

  反倾销与应诉、人才培训、技术交流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作用。支持行业协会积极开展民间交流,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中心,加强行业内各个企业之

  间的联系和互动,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的纵向配套和横向发展,鼓励企业互相支持、互通有无、信息共享、共同发展。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的

  国际交流与合作,推动松江高新技术产业化不断向前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