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市科技大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市主战略,推进企业自主创新,进一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提高增长质量,培育一批名企、创出一批名牌、造就一批名人,推动全区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特修订本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发展方针,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政府引导和推动,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有发展优势、科技含量高、市场占有率大的小巨人企业,辐射并带动全区企业向产业链布局、规模化生产、专业化经营、现代化管理方向发展,不断推动我区经济可持续增长。
(二)工作目标
鼓励企业开展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以领军企业带动产业集群,通过产业集群形成产业特色。发挥强势产业的带动效应,进一步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从根本上提高我区企业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竞争力。到2010年,培育100家自主创新能力强、拥有核心技术和知名品牌、在国内外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小巨人企业。
(三)具体目标
经过培育和扶持,到2008年,年销售收入超2亿元的小巨人企业达到70家;到2010年,达到100家,其中年销售收入超5亿元的小巨人企业20家,超10亿元的小巨人企业10家以上。
二、培育对象及条件
(一)在嘉定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企业守法经营、照章纳税,上年度交纳地方的税收一般不低于100万元,并具有较强的自筹资金能力和较好的融资信誉;
(三)企业的主导产品符合国家、市的产业政策,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前景广阔,有较高品牌效应和经济效益;
(四)企业实行现代管理制度,通过ISO9000等质量体系认证和安全生产A级信用企业评定;
(五)工业企业年科研经费投入占销售收入的3%以上,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持续发展活力,成长性好,有综合竞争优势;
(六)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左右,销售利润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服务行业企业的年销售收入、销售利润率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经过几年的滚动培育,企业年销售收入一般能达到2亿元以上,年科研经费投入达到销售收入的5%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进一步调整充实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力量,加强对小巨人计划的组织和领导,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形成合力,有步骤地推进各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也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推进本地区、本系统小巨人计划的实施。
(二)加强服务,搭建平台
1、搭建信息咨询平台。积极运用网络等信息技术,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做好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及时让企业全面了解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等信息。
2、搭建产学研平台。积极创造条件,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不定期地组织企业、高校和科研单位进行经济、技术等交流,引导和鼓励企业“产学研”联合。
3、搭建中介服务平台。培育中小企业服务中介机构,拓展服务功能,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在投融资、资本运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
4、搭建综合创建平台。建立健全扶持小巨人企业的培育、推荐机制,在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品牌创建、自主知识产权开发和申报等诸多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做到发现一个培育一个、成熟一个推荐一个。
(三)加强培训,分类指导
针对不同行业类别,开展分类辅导培训,进一步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升企业产品和商标的内在价值以及专利产品或技术开发的质量。
(四)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1、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增强全社会争创品牌、争当行业小巨人的意识。引导社会、企业家、创业者重视自主创新,培育核心技术和推进品牌建设,营造各行各业争当行业小巨人的氛围。
2、开辟推进小巨人计划成果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嘉定名牌、名企和科技创新成果。通过成果展示、公益广告等方式,扩大本地区名牌产品、专利产品和驰(著)名商标的影响力,提高嘉定区小巨人企业的社会知名度。
(五)加强考核,优胜劣汰
按照培育条件和要求,加强对列入小巨人计划培育企业的考核,对完成年度经济技术指标好的企业,在下一年度继续给予支持;对未完成年度经济技术指标的予以淘汰。
四、配套政策
(一)设立扶持资金。区政府每年从财政预算中拨出专款设立“小巨人计划扶持资金”。各镇、街道、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应建立相应的专项配套资金,鼓励、扶持企业争创行业小巨人。
鼓励和扶持的重点:
1、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和博士后流动站,并被认定为国家级、市级、区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能主导国家行业标准制定的。
2、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攻关或研发项目;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实现专利技术产品产业化和专利技术二次开发项目;承担国家、市重大科技项目或被国家、市立项的科技创新项目、产业升级项目。
3、被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上海市著名商标和中国名牌产品、国家免检产品、上海名牌产品以及国家级或市级示范企业。
4、企业对引进核心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的;与本区企业、高校或科研单位联合设立研发中心或实验室,以多种方式推进技术、人才、信息合作交流的。
5、企业为科技创新、技术攻关、提升产品能级、扩大市场品牌效应,引进国家级行业专家的。
6、农业企业生产的农产品通过有机、绿色和市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认证的;大面积推广应用优质高产农业新品种取得成效的;被列为市、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以及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带动农民致富的专业合作组织。
7、通过改建,实现星级提升、被评为三星级(含)以上的旅游饭店;被评为全国百强的旅行社;被评为国家3A级(含)以上的旅游景区。
8、被国家级或市级行业协会认定具有一定知名度的服务行业企业。
9、企业销售、纳税等方面增幅明显,对地方贡献较大的。
鼓励和扶持的企业或项目经有关职能部门初审,报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由区推进小巨人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确定。
(二)实施政策倾斜。对列入小巨人计划培育的企业,予以政策聚焦,并积极争取市级层面的政策支持。企业可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市级各类相关的科技扶持计划;优先申报创建嘉定区企业技术中心和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优先推荐申报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的认定;优先申报上海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等。
(三)鼓励人才引进。切实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供良好的服务,积极鼓励企业培养和广泛吸纳高级技术人才、特殊人才和管理人才,特别是具有国际化视野的科研骨干和自主创新的领军人才。
(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的监督管理力度,强化对本地区自主知识产权的跟踪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行为,切实保障小巨人企业快速健康发展。
(五)激励品牌引进。加大对国内外著名品牌和著名商标企业的引进力度,对落户嘉定的品牌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对在引进品牌企业中有突出成绩的镇、街道,在年度考评中予以加分。
(六)表彰奖励。每年召开一次表彰大会,对企业争当行业小巨人进行扶持、鼓励和激励。对当年列入小巨人培育计划的企业授予“嘉定区小巨人培育企业”荣誉称号;对经考核综合指标排名前列的小巨人企业授予“嘉定区小巨人企业”荣誉称号;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小巨人企业推荐市级奖励;对小巨人企业中的杰出经营者授予荣誉称号。同时,对推进小巨人计划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