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3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安排

日期:2013-04-17 00:00:00 来源:上海科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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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本市“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继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的产业结构调整任务,根据市委、市政府2013年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安排,现制订上海市2013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主要目标

实施高能耗、高污染、高危险企业调整500项以上,其中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30家左右;印染业淘汰产能1000万米以上,年内提前完成国家下达本市的“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的目标;继续推进宝钢吴淞地区钢铁产业、高桥地区石化产业的布局调整;结合环境综合整治和区域转型升级,研究推进普陀桃浦地区、宝山南大地区等8个重点区域的专项调整。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石化、钢铁产业重大项目布局调整。以炼化一体化项目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为目标,继续平稳有序推进高化调整。按照计划继续推进宝钢吴淞地区钢铁产业调整,研究吴淞工业区的转型和宝钢罗泾基地新产业的发展。

(二)推进重点行业减量调整。加快推进工业区块外的化工、钢铁、有色金属、纺织印染、普通建材、传统轻工等行业和四大工艺企业的调整。启动实施全市烧结粘土砖企业的行业性专项调整,逐步关停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的粘土砖企业。开展以电镀为重点的四大工艺企业专项整治与调整。明确标准,推进全市涉汞企业调整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三)推进重点区域转型调整。根据区域环境治理和转型发展实施方案,加快桃浦工业区、一级水源保护区、青浦华新镇石材企业等专项调整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发挥市、区两级协调机制的作用,合力加快宝山南大地区专项调整进度,完成松江车墩镇莘莘学子创业园的转型调整,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永丰街道玉树路西片区调整。深化吴泾地区规划调整研究。调研、推进乡村工业生产点的整治与调整。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政策措施。按照“早调整、多支持,晚调整、少支持”的原则,修订颁布《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补助办法》,引导工业区块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实行关停和搬迁。进一步发挥价格机制在淘汰落后产能中的作用,细化本市差别电价政策,强化调整的经济手段。完善调整后腾出土地的再利用政策机制,引导企业调整转型。

(二)强化监督机制。市、区县联动,进一步摸清工业区块外化工、钢铁、印染、有色金属、电镀等重点行业的家底,借助网格化管理,有的放矢地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发挥执法、监察、舆论、社会等方面的监督作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探索建立调整完成企业向社会公告、对违规生产经营企业实施有奖举报等制度。

(三)研究建立倒逼机制。研究能耗总量控制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操作性方案,实现区县新增产能与淘汰落后产能等(减)量置换,将腾出的指标优先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

四、具体要求

各区县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进一步树立全局意识,上下合力,兼顾各方利益,正确处理调整与经济发展、调整与区域规划、调整与社会稳定的关系。要在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的指导下,依托联席会议办公室,进一步发挥产业结构调整统筹协调市、区县联动机制的作用,合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配合,做好任务分解和组织落实工作。要充分发挥区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将年度产业结构调整工作完成情况作为对区县政府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区县政府、控股集团公司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的实施主体和社会稳定的责任主体,要做好调整企业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确保产业结构调整平稳有序实施。

附件:上海市2013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上海市2013年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重点工作 序号 具体内容 时间节点 责任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国家“十二五”考核任务 1 淘汰印染1000万米以上落后产能。 年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宝山区政府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环保局等
推进重大项目调整 2 以炼化一体化项目的申报和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为目标,继续平稳有序推进高化调整。 年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 高化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3 按计划推进宝钢宝山地区钢铁产业调整,研究吴淞工业区转型。 年内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宝钢调整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推进重点行业调整 4 实施调整项目500项以上,其中危化企业调整30项左右。区县目标:嘉定136项、青浦92项、松江87项、奉贤67项、浦东57项、闵行47项、宝山43项、金山42项、普陀8项、崇明5项、杨浦5项、徐汇1项、虹口1项。 年内 相关区县政府、企业集团 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5 启动推进烧结粘土砖企业的行业性专项调整,关停不符合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的粘土砖企业。 年内 浦东、嘉定、松江、宝山、奉贤、金山、崇明等区县政府 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6 形成全市涉汞企业调整方案,并启动调整工作。 年内 浦东、嘉定、松江、青浦、宝山、崇明等区县政府 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
7 开展电镀等工艺企业专项整治与调整。力争全市生产点压缩20%,环线内基本调整完成。 年内 相关区县政府 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8 加大工业区块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印染、传统轻工制品、普通建材等“三高一低”企业的调整力度。 年内 相关区县政府 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9 推进乡村工业生产点的整治。 年内 浦东、嘉定、松江、青浦、闵行、宝山、奉贤、金山、崇明等区县政府 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推进重点区域调整 10 实施推进一级水源保护区内的企业调整。 年内 相关区县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11 结合宝山南大地区环境综合整治,加快二期专项调整,适时启动三期调整专项。 年内 宝山区政府 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12 根据桃浦地区转型升级整体实施方案,研究启动桃浦工业区专项调整方案。 年内 普陀区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国资委
13 按照青浦华新镇整体转型方案,研究启动华新镇石材等企业的专项调整方案。 年内 青浦区政府 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14 研究吴泾地区的转型规划。 年内 闵行区政府、市经济信息化委 相关单位及企业集团
15 完成松江车墩镇莘莘学子创业园内68家企业的调整关停。 三季度 松江区政府 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16 推进松江永丰街道玉树路西片区74家企业调整。 年内 松江区政府 市经济信息化委等
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17 修订颁布《上海市危险化学品企业调整专项补助暂行办法》(沪府办发〔2009〕40号)。 二季度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安全监管局、市财政局 市政府法制办
18 市政府发布本市淘汰落后产能差别电价实施办法。 上半年 市发展改革委 华东电监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19 研究制定能耗和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淘汰落后产能等(减)量置换的具体操作办法。 年内 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 市产业结构调整协调推进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0 研究工业区外工业用地上的企业调整后的土地整体利用和规划,对于符合条件的调整企业向园区搬迁的,优先统筹考虑工业园区内的用地指标。 上半年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
21 研究198平方公里内企业调整后土壤复垦及利用的政策。 上半年 市规划国土资源局 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等
22 加大“三高一低”企业的行政执法力度。 年内 相关区县政府 市和区县环保、质量技监、安全监管、工商、电力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