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贷款背景及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科技部及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关于印发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关于本市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和支持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与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合作,在本市首先研究开发了科技小巨人信用贷创新科技金融产品,针对本市重点扶持的优质科技型中小企业群体给予信用方式的贷款支持,旨在进一步提升科技小巨人及培育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快企业的健康发展,加强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二、贷款对象
1、自2006年本市小巨人工程实施以来,历届科技小巨人及培育企业;
2、未出现项目验收不通过和摘牌等情况;
3、在浦发银行信用评级达到A-(含)以上;
4、对于民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愿意承担个人无限责任担保;
5、借款额度与企业年销售额、净资产等经营情况相匹配,贷款直接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
三、贷款额度、利率、期限
1、对于小巨人企业,单笔贷款金额最高达1000万元;对于小巨人培育企业,单笔贷款金额最高达500万元;
2、利率执行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不超过15%;
3、贷款期限为12个月。
四、企业贷款流程
五、贷款所需资料(全部需要加盖公章)
1. 贷款申请意向书;
2.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均需正本复印件);
3. 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
4. 贷款卡复印件与密码;
5.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6. 借款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期的财务月报表复印件;
7. 最近一年银行对账单及上年度企业完税凭证复印件;
8. 上年度、本年度主要购销订单和合同复印件;
9. 公司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
10. 科技小巨人工程项目实施合同复印件;
11. 项目验收证书复印件(如项目实施期完成);
12. 公司介绍或宣传手册;
13. 其他相关资料。
六、咨询方式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上海市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服务中心、上海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资金服务部郭佳楣:53088605、13817705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