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2012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的通知

日期:2013-02-19 11:28:00 来源:创新基金项目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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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委,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及科技部基金管理中心的年报通知,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监理年报工作已正式启动。请各区(县)科委按照附件1《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年报企业清单》及时通知辖区内企业。

一、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承担单位须按期完成监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监理对象为处于项目执行期内、尚未验收的创新基金项目。

2、上报截止时间和地点

项目承担单位:2013年2月6日前报送至注册地各区(县)科委。

3、填报流程

项目承担单位通过创新基金网络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登陆进入监理工作系统,在线填报《监理信息调查表》(2012年年报),审核无误后通过系统发送到区(县)科委,完成网上系统申报。项目承担单位打印该《监理信息调查表》,会同相关附件报送到区(县)科委,完成书面申报。

4、相关附件材料(时间:2012年1~12月)

(1)企业2012年度12月底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盖章);

(2)财政拨款资金到账单;

(3)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购置发票复印件;

(4)产品已进入市场的项目提供全部销售发票复印件和大额合同;

(5)检测报告、鉴定证书、行业许可证、政府机构批文、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等能够有效证明项目进展材料的复印件。

5、各项目承担单位应如实、准确填写项目有关信息,提供齐全的附件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6、注意事项

(1)纸质材料一套,监理调查表和附件材料(加盖企业公章),用燕尾夹固定,完成网上填写工作后及时发送至区(县)科委相关业务部门;

(2)企业名称若发生变更请提供工商局变更证明及新营业执照复印件;

(3)填写要点详见附件2《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年报填写相关说明》。

7、用户名、密码查询

请联系各区(县)科委相关业务部门,电话:

http://www.shtic.com/structure/gywm/fwwl/cxjj.htm

8、网络系统技术支持

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技术信息处尉佳010-88656303

 

二、区(县)科委需完成的监理工作:

1、区(县)科技主管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组织并督促监理期内企业填写;

2、区(县)科技主管部门受理辖区内企业提交的纸质材料;

3、区(县)科技主管部门进行网上、书面审核,按格式填写审核意见并发送,在2月26日前将书面材料提交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4、对未上报材料的企业出具汇总意见。

 

附件:

1、2012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年报企业清单

2、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年报填写相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