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1年度上海市创新基(资)金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11-08 13:53:39 来源:创新基金项目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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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科委、项目承担单位:

2011年度立项的上海市创新基(资)金项目合同将于2012-12-31到期。根据《上海市科研计划课题制管理办法》、《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目前验收工作已启动。请各区县科委通知辖区内的项目承担单位(见附件1)上报有关验收资料,并做好项目验收资料的初审工作。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项目合同及课题任务书的要求,积极、主动地完成项目的验收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国家创新基金未立项)请按附件2要求上报有关验收资料。由于特殊原因造成项目不能达到合同要求的项目,项目承担单位也必须按照验收程序上报验收材料,并在总结报告中详细阐述原因。

2、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同时国家创新基金立项的,请按附件3要求上报有关验收资料。对于国家项目合同期与上海项目合同期相差半年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可考虑按附件2要求先完成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验收。

3、本次验收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2月28日,请各项目承担单位于截止时间前将验收资料1套报送至区县科委或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特此通知。

 

附件:

1、2011年度上海市创新基(资)金项目清单

2、上海市创新资金项目验收材料准备要求

3、国家创新基金项目验收材料准备要求

4、区县科委联系方式

 

                          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二○一二年十一月六日